国会纵火案(德语:Der Reichstagsbrand)是德国建立纳粹党一党专政独裁政权的关键事件,发生在1933年2月27日,柏林消防队于晚上9时14分开始接到德国国会大楼火警报告。同时在几个不同地点发生火灾,但当消防队到达时,主要的议会大厅发生爆炸,燃起大火。警察搜索现场时,发现了失业的荷兰籍建筑工人马里努斯·范·德·卢贝。他是共产主义者,不久前才到德国。
总理希特勒和戈林很快到达现场,“发现”荷共党人范·德·卢贝后,戈林立即宣称这起纵火案是共产党人干的,他们抓到了共产党的领袖。希特勒立即抓住这个机会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,要求年事已高的总统兴登堡签署《国会纵火法令》,取消大部分魏玛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利。
纳粹党首脑宣称这起事件是第三共产国际策划的,逮捕了三名驻共产国际的保加利亚人:季米特洛夫、塔涅夫和波波夫,当时警察并不知道季米特洛夫是共产国际的负责人,在莱比锡审判时,季米特洛夫自己辩护,被宣布无罪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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